《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对于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的要求
离心式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应符合的规定如下:
1. 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能通过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 消防水泵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
3. 一组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输水干管与消防给水环状管网链接,当其中一条输水管检修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4. 消防水泵溪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个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
5.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设置明杆阀或带自锁装置的蝶阀,但当设置暗杆阀门时应设有开启刻度标志,当管径超过DN300时,应设置电动阀门;
6.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明杆闸阀,当采用蝶阀时,应带有自锁装置,当管径大于DN300时,设电动阀门;
7. 消防水泵吸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0m/s~.2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2.0~2.5m/s。
8. 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置压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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